根据《四川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》,经对材料评审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,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,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已结束,现将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1.调档函的获取。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领取调档函,请于5月24日前,填写附件1发至邮箱:zxxjyb2021@163.com或者按QQ群内通知填写,我系出具调档函后将按照邮寄信息邮寄给考生。邮件名:2021拟录取博士调档函邮寄信息+姓名。
2.政审表的出具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政审。政审表请下载附件2。由考生联系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地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(非党员且档案在人才市场者可盖人才中心公章)。
3.政审表和档案的寄(送)回地址。
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文科楼207
收件人:舒老师
联系电话:028-85417656
4.政审表和档案的寄(送)回时间。学校规定考生政审合格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。政审表请在6月10日前寄(送)回,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。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,往届生需在6月10日前寄(送)回予以审查,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硕士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。
5.本校的考生(档案已在四川大学)无需领取政审表和调档函。
三、党组织关系的转接、奖助金评定
请留意录取通知书及附件中的相关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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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